您的位置:豫师网络犯罪金融维权律师团队 > 数字货币 > 正文
针对雷达币骗局,投资者该如何维权?
一、雷达币的基本情况 1.雷达币的前身 说起雷达币,就不得不提“vpal”。vpal又称“v宝币”,其在宣传包装、发行规则、收益模式方面与雷达币基本一样,主要是“持币有息、推广有奖”。vpal自称由“美国vpal实验室”发行,开源去中心,基于RTXP协议实现全球货币兑换,雷达币同样如此宣传。然而,随着“v宝币”的发行,越来越多的主流媒体开始曝光其传销本质。其中,腾讯财经栏于2014年9月在其《棱镜》栏目中发表的文章《“虚拟货币”V宝传销骗局:10万玩家暴富梦》影响尤为深远。 可能是受到媒体文章的影响,“v宝币”最终币价闪崩,各类官网也无法打开。在vpal被曝光闪崩后不久,网上开始出现“vpal升级为radar”的新闻,雷达币的各路线上线下宣传中也毫不避讳的承认雷达币是“vpal2.0”。 2.雷达币的盈利及运营模式 为了吸引受害者将资金投入“币盘”,雷达币的操盘手承诺高额返利,仅算利息就承诺年化收益超过40%,更有其他五花八门的返利。 上面是雷达币的盈利模式,那么,雷达币是怎样运营的呢?不同于获取比特币的模式,雷达币提出了一种所谓非常“创新”的挖矿模式,其可以命名为持币算力和推广算力。什么是持币算力呢?就是你账户里雷达币数量越多,你的算力越高,每天得到的增发雷达币就越多;什么是推广算力呢?就是你拉人头拉的越多,你的算力越高,每天得到的增发雷达币就越多。 二、相关法律规定 2018年8月2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此规定的第三条明确提出:“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2021年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此通知的第一条第二款已明确指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已明确规定什么样的行为会构成传销行为。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之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人,需要负刑事责任。 那么,怎样认定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做了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一)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二)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三)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四)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十五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人员;(五)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三、雷达币骗局属于非法传销?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的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反观雷达币的“挖矿”模式,若雷达币的挖矿者想要获得更大的推广算力,那么其需要拉动更多的人参与雷达币的挖矿。而拥有了更大的推广算力,那么挖矿者可以获得更多雷达币,更多的雷达币意味着更大的持币算力、更多的经济利益。 笔者认为这一行为模式完美的契合了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的传销模式,因此,雷达币模式属于传销骗局。 四、雷达币骗局的受害者如何维权 2021年10月13日,江苏盐城警方查封了雷达实验室技术办公室,雷达币的操盘者趁机甩锅,宣布永久关闭雷达平台。至此,雷达币彻底崩盘,只留下一地鸡毛及上千万的受害者。那么,在损害已经发生的情况下,受害者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将损失降到最小呢? (一)雷达币受害者可以进行维权 传销犯罪,全称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又称传销诈骗罪,其本质是以传销形式实施的诈骗他人钱财的行为。对骗取的财产,理应退还受害人。 对传销犯罪,根据法律规定,只追究组织者和领导者(包括起关键作用的人),也就是肯定了参与人是无罪的。这与其他犯罪中参与人员都构成犯罪或者违法不同,比如赌博,所涉案财物要被没收。目前,我国传销犯罪中的一般参与人不构成犯罪,其财产理应返还传销参与人或者被骗人。 (二)明确维权的主要目的 通过维权,促进纠纷的解决,挽回自己的投资损失。 雷达币这种传销模式,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很多受害者在入盘时,并不知道雷达币盘是传销盘。这一点,从雷达币盘运行了将近七年都没有被查封就可以看出。作为专业的执法机关,公安部门尚且需要经过几年的时间进行调查分析才能认定雷达币盘为非法传销,那么,没有专业知识的受害者更无法判断雷达币盘是否为传销骗局。因此,笔者认为,即使雷达币骗局被认定为非法传销,当事人也能够通过维权挽回自己的损失。当然,雷达币盘的受害者也应当明确自己的主要目的,那就是通过维权拿回自己的投资。 (三)维权建议 有些地方公安机关,会通知投资者及时报备,有的会设定“时间窗”,要求一定期限内报案或者说明情况、提供被骗资料。对过期者,会告知过期将不在接受,导致不能及时维权,挽回损失。有些地方会要求投资者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报案。因此,受害者应当在及时做出以下行为。 首先:收集并整理好相关证据。 大概需要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户籍地、现住址、电话、工作单位、职务; 3、受损金额; 4、每笔转账汇款的凭证,最好是调取银行流水并打印好; 5、写好自己投资受骗的整个过程; 6、与平台签订的协议、合同; 7、如果有相关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一并整理; 8、其他手里有且能够提供的材料等。 其次:鉴于目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请广大投资者积极主动对接办案单位,将相关资料提交给侦查机关。 如果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报案,能够受理最好,还能省去来回奔波的麻烦。 五、律师提醒 任何虚拟货币的交易都不受我国法律保护,大家对虚拟货币基本都缺乏了解,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虚拟货币的名义,实施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犯罪。而投资者一旦遭受财产损失,很难挽回全部经济损失。更有甚者,社会上有部分群体利用投资者急于追回损失的心理,以假借帮助维权的名义,再次欺骗投资者,也有怂恿投资者不当上访违法维权的,甚至有的人还会因维权走向极端。 【律师提示】 当自身利益受到非法侵害时,应当理性维权,积极维权,主动配合办案单位,或者咨询专业律师进行维权,谨防再次被骗或者因维权不当而遭受更大损失。 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需要查亮眼睛,只要是涉及虚拟货币的投资,不参加,不轻信。 法律问题,可预约咨询律师 【姓名】张冬冬 【单位】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职务】高级合伙人、重案部主任、管委会常委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千玺广场11层(大玉米楼) 【电话】13373911295 【微信】13373911295 |
联系方式: 法律咨询:13373911295 总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中部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千玺广场11层、27层(玉米楼) 南方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6001号广电文创中心6~7、9~10层 邮箱:2351383923@qq.com |
![]() |